上一篇日志发布日期:
2010年10月03日
大半年没有更新博客了,这次上来冒个泡,证明我还活着。
PS:关于这篇日志题目的这个问题,我这个牛逼是不是有点吹得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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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03日
大半年没有更新博客了,这次上来冒个泡,证明我还活着。
PS:关于这篇日志题目的这个问题,我这个牛逼是不是有点吹得太大了?
RSS为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的缩写,翻译过来也就是 “聚合真的很简单” 一个很有趣的名称。据统计截至2009年年末中国在写博客的人数有1.82亿,平均每秒钟就有2个以上的blog被创建。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中,势不可挡。而每时每刻在网络上你所感兴趣的新闻或者新鲜事的数量也在急速增加着,每一时刻都会产生新的内容,这些内容堪称“信息爆炸”。
据说国人上网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在网络上看新闻,可是大部分人在此过程中会遇到一个问题,去了新闻资讯网站却发现并没有自己感兴趣的新闻资讯,或者去的这个网站根本没有更新新闻,再者,即使有新的内容可是因为网站页面有好多广告影响自己对正真需要信息的浏览。
再比如,我这样经常去看别人的博客的人,经常阅读的博客有几十个,如果一股脑的挨个去查看是否已经更新有了新的文章,一个一个看,若是博主没有更新,岂不是白忙活一场,还浪费了许多时间。 这时,只需要一个RSS阅读器即可免去以上麻烦。而在目前来说,我认为RSS订阅仍旧是获取信息最便捷的方式。 阅读全文…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但光签收并不代表认可快递公司的承运过程合格。但目前的情况是,有些快递公司设置陷阱,将“签收”和“验收”混同起来蒙消费者。
网购过程中在收货的时候,撕开包装验货是必需的,因为好多包裹外包装看上完好无损,里面的商品却有可能已经损坏,可但是快递人员,总是叫你先签收再验货(似乎这已经成为此行业的潜规则),但是如果你已经在货单上签了字,为了推脱责任,快递公司完全可以说是商家发货时东西已经损坏。也就是说:即使此时东西有问题,由于已经签收,责任也已经到了你身上,只能自认倒霉,东西有问题也可以说是卖家或者你自己的问题。

最近这几天常看到一些朋友在博客或者微博上写自己玩《钉子户大战拆迁队》的心得体验,起初我对这个游戏不是很感冒,因为看到《钉子户大战拆迁队》这个名字,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应该又是一个山寨版的《植物大战僵尸》,觉得无趣,不过就在今天中午,我去玩了玩这个游戏,随之改变了这个看法,并且一次连通6关(第7关也就是生存模式,这个应该是没有结束的吧,所以尽量存活时间足够长就是胜利),于是决定在我这博客里写下我的心得。
